四海 发表于 2017-1-15 11:30:05

永泰日出东方恶意延期交房

永泰县日出东方开发商上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恶意拖延交房日期
诉求内容: 根据购房合同,永泰日出东方开发商永泰县上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当在2016年12月30日前交房.但直到2017年1月11日才通知业主前去交房.到售楼部,业主却被告知须缴纳所谓的"贷款违约金"才可以交房,否则不能交房,可是部分不用缴纳所谓"贷款违约金"的业主却也不能交房,这到底是为什么?而且该楼盘绿化等相关配套设施并未完善,未达到交房条件.是不是该开发商明知未达到交房条件而故意反咬一口,来达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呢?望上级领导体察民情,明察秋毫,为民做主!叩谢!

yd冻 发表于 2017-1-15 13:40:58

得让永泰人民都认识这黑心开发商,不要再有下一个受害者了

野鹤闲居 发表于 2017-1-15 11:34:55

无耻开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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