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永泰县南城区排洪工程(一期)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福建省永泰县南城区排洪工程(一期)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永泰县民生水利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福州闽涵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对“福建省永泰县南城区排洪工程(一期)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现将该项目相关信息公示如下:一、项目概况由于永泰县南城区县动车站、南环东路、南环西路、商贸物流园的建设,区内部分原河道被回填用于建设用地,河道行洪断面萎缩,河道行洪能力变小。为了做好区内山洪排涝,永泰县发展改革局于2016年11月4日颁发了《关于同意南城区排洪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樟发改审批【2016】122号)同意南城区排洪工程的建设,南城区排洪工程共包括二期,本项目为一期工程,位于温泉村后洋岭兜至温泉溪,长1099.615m;二期工程位于温泉村动车站南环西路涵洞至温泉溪,长1520m,二期工程不属于本次评价范围。项目总投资1265.39万元。本项目目前未施工,在建设及运营过程中会对沿线生态、水、气、声、社会等环境要素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通过采取切实可行的防治措施及拆迁补偿方案,则可使项目产生的影响降至最低。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单位名称:永泰县民生水利投资有限公司单位地址:永泰县樟城镇泗洲路1号联系人:邱婷婷 联系电话:17758945060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评价单位:福州闽涵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第2232号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北环中路131号时代金典1207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591-87875281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1、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接受委托→成立项目组→现场踏勘、资料收集→现场调查、监测→现状评价→影响分析及评价→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送审→修改→报批。2、主要工作内容:在对项目周围环境质量进行现状调查及监测的基础上,对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评价,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制定跟踪监测的方法和制度。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1、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将实行现场公示与网上公示同步进行,如您能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提出合理的建设性意见,在环境影响报告编制过程中将予以充分的尊重和采纳。2、征求公众意见内容: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本项目选址选线是否认可;着重关心该项目运营过程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了解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公众对项目建设的主要态度;对现有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项目建设对您工作和生活等环境影响;其它意见和建议等。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七、公示时间自本公式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永泰县民生水利投资有限公司福州闽涵环保工程有限公司2016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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