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岗位工作人员不再统一组织笔试。日前,省公务员局下发《关于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称,各省属事业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将自行组织招考。其他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仍按原有规定执行。尽管如此,在组织招考时,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根据信息公开的要求,提出的招聘方案须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之后,还应在福建人事人才网、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网站等媒体发布。发布时间距考试时间应在15天以上,信息在上述网站上保持时间不少于10天。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事先将每次公开招聘的笔试、面试时间在福建人事人才网、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网站公布。 省公务员局要求,招聘单位要严格执行我省人事考试相关文件要求,按照程序,规范运作。招聘考试可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采取入闱方式命题,也可以委托具备资质的考试机构进行命题。招聘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原则上应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省公务员局今后将采取专项检查、重点督查和通报等方式,坚决查处和纠正违反招聘规程、暗箱操作、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等行为。对未按规定核准招聘方案、未按核准的招聘方案进行招聘或违规补充人员的,我省一律不予办理人员聘用核准和工资基金入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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