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呦~噢 发表于 2013-9-26 15:42:46

父母脖挂2万元欲换女儿看望 每天一百多个电话遭拒

每天100多个电话给女儿,女儿不接;脖子上挂着2万元钱找女儿,想用钱换女儿的探望,也无果。无奈之下,这对老夫妻将女儿告上了法庭。近日,福建省首例父母状告女儿不履行“常回家看看义务”的民事诉讼在云霄法院城郊庭成功调解,女儿最终愿意每月三次回家探望,而父母则放弃赡养费的诉求。调解成功的背后是法官的一声叹息:常回家看看,入法还要入心!思女心切的老父母脖子挂2万元想换女儿看望黄老伯1940年出生于缅甸,关阿婆1956年出生于印度尼西亚,均是华侨,现住云霄县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两位老人有一个女儿,女儿婚后曾和老人约定留在常山照顾老人,但后来女儿、女婿迁居到30多公里外的云霄下河乡梅林村。两位老人说,女儿很少来看望,就算有来,也是一会儿就走,后来就不再联系。思女心切,他们每天打电话给女儿,多的时候一天100多个电话,女儿均未接。老人还多次电话报警,希望警方帮助找女儿;其间还多次前往下河乡梅林村找女儿。据介绍,两位老人报警时,脖子上竟挂着所有积蓄2万元,他们想把钱给女儿,换女儿回家看看。今年7月25日,两位老人向云霄县法院起诉,要求女儿小琴(化名)、女婿小伟(化名)支付赡养费每月1000元及经常回家探望。不接电话的女儿说住得远没时间探望云霄法院城郊庭的郑鸿伟法官接手该案后,也无法联系到俩被告。9月17日,法官驱车30多公里,上山寻找,终于找到小琴。对于不接电话的理由,小琴的解释是:父母应该没什么事,就不接电话;而因担心父母用其他人手机打,干脆陌生号码都不接。小琴说,丈夫受雇砍树常年不在家,她要操持家务及照顾年幼的女儿,加上和父母容易争吵,而且住得远,她很少有时间回去探望父母。小琴表示不知道父母曾这样寻找自己,她也向法官表示认识到了错误。当天,在征得小琴的同意后,法官将其带到父母家,以解老人思女之苦。法官介入调解女儿愿意每月三次探望父母见面后,一家三口泪流满面,法官把握调解时机,开始做双方的思想工作。法官说,女婿小伟没有法律上的义务来赡养和探望两原告,因此两原告撤回了对女婿的起诉。经过调解,小琴当场表示自愿每月三次探望父母,父母也原谅了女儿,并放弃要求支付赡养费的诉讼请求,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编后语别让孝心被法律捆绑今年7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了分居子女赡养及探望老人的义务,“常回家看看”被赋予了法律上的意义。“孝心”入法,让人唏嘘不已,其背后是许多空巢老人孤独无依的辛酸。在云霄调解的首个“常回家看看”案件里,两位老人什么都可以不要,只是希望老了,有女儿陪在身边。因为思女心切,他们甚至做出了看似不合常理的举动,想来都让人心疼。正如办案法官郑鸿伟所说,是法律捆绑了孝心,这才有了大团圆的结局。案件虽是调解,但也有法律文书,如果女儿拒不履行,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还不执行,则子女就构成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或遗弃罪,构成犯罪……法律保障了老人得到儿女探望的权利,但是,我们更希望看到的是“孝心”别被法律捆绑,更希望看到,“常回家看看”成为子女发自内心的一种行动。无论距离多么遥远,无论工作生活多么忙碌,常回家,去看看父母,别爱得太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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