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水禅心 发表于 2014-8-14 10:31:15

陆天然:福建出台房地产健康发展意见

(中国改革报记者/陆天然报道)福建省日前出台《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福州市、厦门市可以根据本地市场变化情况,调整放开住房限购措施。    《意见》鼓励福建省各市、县政府根据本地实际,对刚需购房予以政策优惠。提出个人异地购买商品住房,本人及其父母、未成年子女可按当地户籍政策在购房所在城镇落户。鼓励长期进城经商、务工的农业转移人口依法转让其原有农村住房,在城镇购买商品住房落户。住房公积金在确保资金安全和正常提取的前提下,优先满足公积金缴存职工首次利用公积金贷款的购房需求。落实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本省范围内异地购买住房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政策。
    根据《意见》,福州市、厦门市可以根据本地市场变化情况,调整放开住房限购措施。在全省范围内购房办理签约(网签)、贷款、产权登记等手续时,无需提供一定年限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购房人住房套数认定不包括其自建房、房改房、继承房、征迁安置房和已偿清贷款的二手住房。金融机构在贷款首付比例和利率方面按照政策规定的低限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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