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湾河 发表于 2015-7-8 09:57:29

永泰县葛岭镇区南江滨大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永泰县葛岭镇区南江滨大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设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项目建设期间及建成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进行详细的分析、预测和评价,对项目的环境可行性提出明确的结论。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8号)的规定,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一)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永泰县葛岭镇区附近,东起永福高速与大樟溪交界处,西至赤壁村东南侧大樟溪分流处,道路北临大樟溪,南接现状房产开发用地。全长6856.633米,宽21米,设计时速为30km/h,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梁、管涵箱涵、挡土墙等以及其他的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名称:永泰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联系地址:永泰悬富裕新村路联 系 人:黄工         联系电话:0591-24852173(三)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评价单位名称:福建省环境保护股份公司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28层 邮编:350000联 系 人:黄工         联系电话:059128082899转2839传真:0591-28082077      (四)项目环评工作程序和内容(1)准备阶段:研究有关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规划、功能区划、技术导则、相关标准、建设项目等相关的技术资料;初步的工程分析:明确建设项目的工程组成、主要污染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区的环境现状调查;明确评价重点。(2)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研究分析,进行充分的环境现状调查、监测并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评价;根据源强和环境质量现状材料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并开展公众参与调查;提出减污和生态影响的环境管理和工程措施,分析方案的合理性,如果对项目拟建方案得出了否定的结论,则需要对新方案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3)报告编制阶段: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资料、数据,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确定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给出评价结论和提出进一步减缓环境影响的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工程在此公示,征求公众以下方面宝贵的想法和建议:(1)公众对本项目的信息来源、建设看法和态度;(2)公众就项目建设对是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保护的认识;(3)公众就项目对个人利益的环境影响认识;(4)公众对最关心的环境问题认为所需的环保对策;(5)公众对该项目的环保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具体要求等。(六)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方式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采取的公众参与方式:通过网站、公告并结合书面问卷调查的方式向公众征求意见。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本项目共进行两次环评公告,本次为第一次公告,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将进行第二次环评公告,届时将提供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内容,请留意。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邮件、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等方式提出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公示单位:永泰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福建省环境保护股份公司公示时间:2015年7月08日至2015年0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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