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的邂逅 发表于 2012-11-24 09:03:46

男子收购13株花梨木获刑三年

       近日,收购偷盗花梨木的海口市龙泉镇村民庄某,经海口市龙华区检察院起诉,被法院以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2012年3月25日15时许,海口市龙泉镇村民杜某、王某为筹毒资,盗采同村村民家的花梨木。得手后,二人将盗采的13株花梨木,以900元的价格出售给庄某,庄某询问花梨木是如何得来时,二人谎称是自己所种,庄某不加证实便予以收购,并用三轮车将13株花梨木拉回家中。随后,杜某、王某被警方抓获,供出花梨木被庄某收购,随后庄某也被警方带走,虽再三辩解,但仍被警方刑拘。
  经办此案的检察官介绍,案发后,庄某依然认为杜、王二人谎称花梨木是其自家所种,自己不知情只是过失犯罪,而非故意犯罪。但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花梨木(降香黄檀)作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其采集、处分须经省级政府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授权。由此可见,花梨木属国家特许经营物种,自然人之间进行买卖是被严令禁止的。庄某在明知向其出售的物种是花梨木的情况下,仍然予以收购,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应予以刑事处罚。

永泰便民网    编辑

f3znv8w2 发表于 2013-4-19 01:11:32

不错,支持下

滩凸抡蕉琶氐看 发表于 2013-4-19 01:11:32

必须顶

1400169418 发表于 2013-4-19 01:11:32

这个贴好像之前没见过

q1iv78o3 发表于 2013-4-19 01:11:32

我不是随便的人。我随便起来不是人俺是便民网粉丝哟

liuhiaming 发表于 2013-4-19 01:11:32

没有医保和寿险的,天黑后请不要见义勇为…… 嘿嘿还是在家多看看便民网

开挖机去兜风 发表于 2013-4-22 01:46:37

说的不错

体育 发表于 2013-4-22 01:46:37

支持~~顶顶~~~ 我喜欢爬山下次有活动叫上我

asds 发表于 2013-4-22 01:46:37

一定要回贴,因为我是文明人哦

吴秀仪 发表于 2013-4-22 01:46:37

正好你开咯这样的帖

浩海蓝天 发表于 2013-4-30 01:30:12

不错不错.,..我喜欢

123jimmy 发表于 2013-4-30 01:30:12

晕不信啊

正月初一 发表于 2013-4-30 01:30:12

顶你一下.

aoe 发表于 2013-4-30 01:30:12

楼主也是培训师吗

小琴心 发表于 2013-4-30 01:30:12

貌似我真的很笨????哎

毛举细务 发表于 2013-5-3 00:51:13

我来看看!谢谢

ovwabs21 发表于 2013-5-3 00:51:13

顶下再看

王淳筱 发表于 2013-5-3 00:51:13

加油啊!!!!顶哦!!!!!支持楼主,支持你~

咳嗽 发表于 2013-5-3 00:51:13

一楼的位置好啊..敢快抢沙发先!

长街残部 发表于 2013-6-2 00:11:40

哎今天去马洋买菜又丢钱了!!5555555555555

步为营 发表于 2013-6-2 00:11:40

长时间没来看了 ~~

共共没有 发表于 2013-6-2 00:11:40

楼主,支持!

老爷车 发表于 2013-6-2 00:11:40

希望可以用些时间了~````

qp22 发表于 2013-6-27 00:23:32

呵呵,明白了

川流不息 发表于 2013-6-27 00:23:32

希望可以用些时间了~````

将笔 发表于 2013-6-27 00:23:32

不错啊! 一个字牛啊!

许进能 发表于 2013-7-3 00:57:30

强人,佩服死了。呵呵,不错啊

路漫长 发表于 2013-7-3 00:57:30

佩服佩服啊.

冯成针 发表于 2013-7-3 00:57:30

爷爷都是从孙子走过来的。 我相信永泰便民网

王宏良 发表于 2013-7-3 00:57:30

做对的事情比把事情做对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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