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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惨剧】28岁女子魂断马路,背后的原因每个人都应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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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13 09:58: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0月8日下午,一名28岁女子骑着电动车,经过一辆停在路边的出租车时,司机突然开车门,女孩被撞到,瞬间又惨遭公共汽车碾压头部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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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采访了目击事故发生全过程的市民张阿姨和邵阿姨。事故发生时,她俩结伴出门,乘坐的正是这辆105路公交车。


  张阿姨告诉记者,事发前,公交车经过人民路公园路路口后,由东向西缓慢行驶,蓝色的出租车停放在公交车右前方,此时,一名年轻女子骑车电瓶车恰巧在两车中间由东向西行驶。当她经过出租车驾驶室位置时,出租车驾驶员突然猛地打开车门,不偏不倚重重撞上电瓶车,骑车女子顿时一个踉跄,一头栽倒在地,撞到左侧行驶中的公交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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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现场)

  “当时车速很慢,听到一声剧烈的碰撞声后,公交车司机立即急刹,将车停了下来,不过还是没能避免悲剧的发生。”张阿姨说,停车后,她和邵阿姨从车窗探出头查看,女子倒在了车底,冒出汩汩的血。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第四项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在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就是说,不管是驾驶人还是乘客,在停车开门的时候,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如果因为违法停车开车门而造成伤害后果,那么驾驶人和开车门的人就要负责。




这些年因“车门事件”引发的事故

  成都一位母亲骑车载3岁女儿上幼儿园,没想到,路边一轿车突然开门,母亲和孩子摔倒,这时正好有一辆货车经过,女童被直接卷入车轮死亡!看到如此场景你能想象到此时一位母亲撕心裂肺的痛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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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配图)

下面这些都是血的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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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醒身边的朋友们铭记血的教训!下车前请一定要“二次开门”,还是那句老话,与其事后呼天抢地,撕心裂肺,不如事前提高警惕!防患于未然,别让悲剧发生在我们身边!扩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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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号:390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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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14 09:38:2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开门的出租车司机你要赔偿坐牢!害死了一条年轻的生命!!!纳命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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