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忧郁短笛 于 2015-12-17 12:42 编辑
福建永泰抽水蓄能电站环境影响评价由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进行。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工程基本情况及环评初步结论予以公示,同期将报告书简写本予以公示,公众可通过本帖附件进行查阅。同时,环评报告在报送福州市环保局报批前,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也将予以公示,公众可进入福州市环保局查阅报告书全本,可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福建永泰抽水蓄能电站站址位于福州市下辖的永泰县白云乡,上水库区位于白云乡凤际村,下水库位于大樟溪的支流—白云溪上,电站装机容量1200MW,枢纽工程主要建筑物由上水库、下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和开关站等组成。工程上水库正常蓄水位657.0m,相应库容847万m3;下水库正常蓄水位为225.0m,相应库容924万m3。工程的主要任务:为福建电网提供调峰填谷容量,承担系统的紧急事故备用和调频、调相等。 二、主要环境影响 水环境影响:施工期污废水包括砂石料系统冲洗废水、混凝土系统冲洗废水、机修含油废水、生活污水,以及隧洞施工废水等,可能对白云溪流域水体的水质产生一定影响。运行期电站运行不消耗水量,上下水库水体循环运行,对水库水质影响较小。 生态环境影响:工程建设将对占地区(包括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地表植被将造成一定影响。 水土流失:工程开挖、填筑、弃渣等施工活动将扰动原地貌,破坏地表植被,损坏水土保持设施,易加剧水土流失。 环境空气和声环境影响:工程施工期施工机械及来往车辆将对周边声环境和环境空气造成一定影响。 三、主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生产废水拟经处理后全部回用,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后回用或综合利用。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用地,尽可能减少临时占地面积,工程结束后,对施工临时占地区、弃渣场地及公路两侧等区域进行植被恢复。 水土流失保护措施:工程上采取设置挡渣墙、排水沟及植被绿化等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 环境空气和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工程经源强距离调整、减震隔声及施工时间控制后,可满足声环境标准要求。在采取洒水措施后,预计周边敏感点处TSP在施工高峰期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要求。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工程建设可承担福建电网的调峰、填谷、调频、调相及备用等任务,对区域社会经济、旅游业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其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显著。工程建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划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清洁生产要求。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主要为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对白云溪流域水体水质的影响。在落实报告书所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可最大程度地减缓不利环境影响。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对象主要有地方职能部门(包括永泰县政府、白云乡镇政府、各级环保、林业、水利、国土、旅游等相关部门),公众团体(共青团、妇联等)和当地公众(工程所在白云乡、岭下村、白云村、凤际村、樟洋村、陈家村等地居民),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有: (1) 您是否了解该项目; (2) 您对本项目选址的意见; (3) 在本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您最关心哪些方面的环境问题; (4) 您是否支持本工程的建设; (5) 您对本项目有什么意见和要求。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和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 社会各界公众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有关意见和建议。 七、环境保护部门、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 (1)环境保护部门: 福州市环境保护局 电话:0591-87337830 (2)建设单位: 福建永泰闽投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联系人:钟工 电话:0591-83588237 (3)环评单位: 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电话:0571-56625546 E-mail:li_j20@ecidi.com 福建永泰闽投抽水蓄能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