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消防工作需要,经 永泰县公安消防大队研究决定,拟向全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消防文员,现就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政府专职消防员主要从事执勤灭火和抢险救援工作。条件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 2、男性,年龄18—35周岁,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3、身体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检检查标准》的标准。 4、无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养、行政拘留等不良记录。 5、忠于祖国,忠于中国共产党,热爱消防部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作风正派,志愿服务消防建设事业。 6、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历史清楚。 7、符合条件的退伍兵及有医护、汽车驾驶、维修车辆电器、游泳、体育、文艺、写作、计算机操作等特长的优先录取。 (二)消防文员主要从事消防宣传、社会培训、档案管理、窗口受理服务等辅助性工作。条件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 2、年龄18—35周岁,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全日制学历。 3、身体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检检查标准》的标准。 4、无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养、行政拘留等不良记录。 5、忠于祖国,忠于中国共产党,热爱消防部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作风正派,志愿服务消防建设事业。 6、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历史清楚。 二、福利待遇 1、应聘人员经考查合格后,进行岗前培训,为期1个月,工资1800元。正式录用后,政府专职消防员、文员年收入4.5万至9万元之间,政府专职消防员每月实发最低2500元、消防文员每月实发最低2100元,包括以下五项:(1)、月基本工资;(2)、执勤岗位补贴;(3)、考勤补贴;(4)、“五险一金”社保费;(5)、伙食费。 2、政府专职消防员、消防文员月工资依据上级规定给予适当递增。 3、担任执勤队长助理、班长、副班长、通信员等职务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分别给予700元、300元、150元、300元的岗位补贴。 4、持有驾驶证B证以上且担任消防车驾驶员岗位的每月给予500元的岗位补贴。 5、实行政府专职消防员等级评定,被评为5级、4级、3级、2级、1级政府专职消防员分别给予不同工资奖励,未获得等级的政府专职消防员无等级工资奖励。 6、根据每名政府专职消防员、消防文员的每月表现和业务考核成绩发放绩效奖金。 7、政府专职消防员表现优秀的可免费培训驾驶员。 8、政府专职消防员、消防文员表现优秀且入队满三年以上的可申请入党。 9、政府专职消防员、消防文员签订聘用合同后,参加城镇企业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以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0、政府专职消防员、消防文员一般聘用期为三年(含试用期),可续签。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携带身份证、毕业证(退伍兵携带退伍证)、一寸免冠白底彩照8张,并填写报名登记表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报名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9月1日。 (二)报名地点: 永泰县公安消防大队(永泰县泗州路太平口)。 (三)联系方式: 办公室电话:0591-24873119 联 系 人:高指导员:15259129787 许 队:15705900119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永泰县公安消防大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