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号,蒋女士去银行办理信誉卡,遭到各银行的拒绝。一家银行的工作人次员通知蒋女士,由于其有不良信誉记载,无法申请信誉卡业务。从未办理过任何贷款,怎样会呈现不良信誉记载?经过一番查询,蒋女士在中国人次民银行聊城支行查到了一份以自己的名义贷款和一份以自己名义担保的记载。
记载显现,2005年,蒋女士在聊城市东昌府区梁水镇乡村信誉社贷款一万元,贷款曾经还清,但是还贷过程中发作还贷逾期的状况,蒋女士在最近5年内有32个月处于逾期状态;2006年3月,蒋女士在梁水镇乡村信誉社作为担保人次,为一名叫许玉胜的男子担保贷款10万元,而这笔贷款至今仍未还清。正是上述逾期记载和未还清的贷款,招致蒋女士无法在任何一家银行办理信誉卡。
蒋女士称,自己从未办理过任何贷款和担保。同时,在调查自己的不良记载时,她发现不只是她一个人次有这样的遭遇。“在梁水镇农信社,有的村民说他们一个村三四个人次呈现了‘被贷款’和‘被担保’状况。”蒋女士说。经过朋友的联络,蒋女士依据贷款手续上的人次名,找到了其中的几名办理人次,有的人次在去年逝世,有的人次则基本不知道自己何时给他人次办理过贷款。
记者就蒋女士反映的问题联络采访了梁水镇农信社的一名李姓工作人次员。据蒋女士引见,这名工作人次员是2005年第一笔贷款的经办人次。李姓工作人次员称,的确曾应用蒋女士的身份证办理过贷款,贷款曾经还清,将会撤销蒋女士的贷款记载。记者追问私自应用他人次身份证件办理贷款能否存在违规操作,这名工作人次员不予正面回答。
记者就此事前往东昌府区乡村信誉社采访,该信誉社办公室副主任称,这件事指导曾经知情,并且事情正在处置中。聊城鲁朋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海强以为,假如上述遭遇属实,梁水镇农信社的做法属于违规操作。蒋女士的征信记载被盗用,她能够向法律机关提起诉讼,请求梁水镇农信社取消贷款记载并赔付蒋女士的经济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