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 告
樟审[2013]2号
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由永泰县审计局编制的。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事项、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表。永泰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政府信息公开——审计局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永泰县审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24857090。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08年5月1日起我局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永泰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的内容,完善信息公开的制度,增强信息公开的效果,在抓巩固、抓提高、抓落实上下好功夫。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组织建设。 我局十分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的有关规定,增强主动公开、带头公开、领导公开、实施公开的意识,落实全方位、多层次的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专门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确定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常务副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的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领导小组下设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专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配备工作人员等,进一步明确职责和工作分工。各机构各司其职,形成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工作有人管、具体工作有人抓、遇到问题有人协调、公开内容有人监督”的格局。 (二)及时编制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 按照永泰县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条例〉准备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我局提前完成了《永泰县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永泰县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工作,明确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方向。同时对目录进行了及时更新,确定了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 (三)落实和制订相关配套措施,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有效、顺利开展 我局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实施上配套设施和经费的保障。本着少花钱,多办事和舍的投入的原则,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硬件设施和网络平台的建立。目前我局已经实现无纸化办公,并专门设置信息公开流程,从网络上实施信息公开的目标,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四)制定相关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局的实际,制订并完善了《永泰县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暂行规定》、《永泰县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进一步完善了本单位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工作责任制,明确各处室部门职责,全面理顺工作关系,建立健全预审制度,评议制度,考评追究制度,切实抓好组织领导,工作机构和人员配备的三方面落实,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分工有人管,落实有人干,监督有人查。 截至2012年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顺利开展。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由于审计部门工作的特殊性,而且工作中涉及到需要公开的信息不多,我局很多工作带有一定的局限性和保密性,不适宜公开。我局通过在永泰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发布,公告栏上张贴等多种渠道向公众公开政府信息。按照县政府文件要求,截止2012年底,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为积极稳妥地做好社会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我局具体明确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申请机构、申请提出方式、申请受理流程、服务方式和内容,进一步规范申请受理程序,明确操作要求和办结时限,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截至2012年底,我局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截至2012年底,我局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与政府信息申请有关的任何费用。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局2012年度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我局通过认真努力的工作,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日益完善,但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如:由于审计部门工作的特殊性,部分信息到底能否作为政府信息公开把握不准等。下一步,我局将加强与上级审计机关、县政府法制办、县政府信息公开办的学习、沟通和协调,使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深入和完善。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八、附表
指标统计表
永泰县审计局 二〇一三年一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