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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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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9 18:35: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福建省出台新政策:超生的子女落户不再跟罚款挂钩

      

     从即日起至10月底专项解决全省历年出生人口未落户问题

   

    台海网5月30日讯(海峡导报驻福州记者杨文)今后,福建省非婚生或超生人口难落户口问题,将可全面获得解决。昨日上午,省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通报,我省多个部门联合出台重大户籍管理便民利民新政策关于解决我省历年出生人口未落户问题的意见,从即日起至10月底专项解决全省历年出生人口未落户问题

    该政策明确规定,我省今后在对外办理户口登记时,公安机关将不得把交纳社会抚养费作为前置条件,同时严禁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公民进行违规罚款和其他搭车收费

                                    政策解读

                                     10种情况可办落户手续

    按照此次便民户籍新政策,凡是具备我省户籍的公民,其非婚生或超生人口,以下10种情况可办理落户手续

    1.凡提供本人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结婚证的,派出所户籍窗口应当场予以办理落户手续,不得增设任何条件和程序

    2.提供本人出生医学证明或父母结婚证之一,同时提供亲子关系(亲子鉴定书法院裁决书司法公证书等)证明材料的,派出所户籍窗口应当场予以办理落户手续;仅提供本人出生医学证明或父母结婚证之一的,经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民警调查核实,报县(市区)公安机关户政部门核准后,派出所户籍窗口给予办理随父或随母落户手续

    3.无法提供本人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结婚证,属于下列情况的,提供相关证明并经民警调查核实,报县(市区)公安机关户政部门核准后,派出所户籍窗口给予办理落户手续

  (1)在农村地区(指乡镇村辖区)居民户籍所在地所生子女,能够提供村(居)委会出具的情况证明的,给予办理随父或随母户口落户手续

   (2)对离开户籍所在地,在外出期间所生子女,回父或母户籍地申报出生户口,能够提供亲子关系证明材料的,给予办理随父或随母户口落户;否则,按非亲属关系办理落户手续。

 (3)父母失踪、死亡、出国,能够提供亲子关系证明材料(父母死亡的可出具村、居委会证明),给予办理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落户手续;否则,按非亲属关系给予办理随抚养人或监护人落户手续。

 (4)女子携带未成年人与男子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该未成年人和女子的户籍身份均无法查明,能够提供现住地村(居)委会出具的情况证明的,对该未成年人按非亲属关系给予办理随该男子落户手续。

  4.公民在父母离开户籍所在地后出生,因父母没有办理《结婚证》且长期离开户籍所在地,能够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并经父母补办结婚登记手续后,派出所户籍窗口应当场给予办理落户手续。

  5.公民在国外境外出生不满5年,父母仍非法滞留在国外境外,本人持我驻外使领馆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证件,并从我国开放口岸入境,由国内亲属抚养的,经抚养人或监护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民警调查核实,报县(市、区)公安机关户政部门核准后,派出所户籍窗口给予办理随抚养人或监护人落户手续,并登记为非亲属关系。父母回国后,能够提供亲子关系证明材料的,可办理随父母落户手续。

  6.公民出生后尚未申报出生户口登记,因父母户口从原户籍地迁往现住地,能够提供父母《结婚证》、本人《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原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未落户证明,父母现户籍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应当场给予办理落户手续;因证件不齐全,现住地派出所又无法调查核实的,应提供亲子关系证明材料,否则,父母现户籍地派出所户籍窗口以非亲属关系给予办理落户手续。

  7.被抚养弃婴与抚养人共同生活满3年,并已超过5周岁尚未办理收养法律手续的,由村(居)委会出具证明,经派出所民警调查核实,报县(市、区)公安机关户政部门核准,派出所户籍窗口以非亲属关系给予办理落户手续。

  8.公民申请补办出生户口登记,父母户口在本省但不在同一户内,县(市、区)公安机关户政管理部门通过省级人口信息库核查无重人,给予核准办理落户手续;父母户口一方在本省、一方在省外的,提供省外户口一方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未落户证明,给予核准办理落户手续。

  9.对寺庙道观、教堂等宗教场所抚养的弃婴,由民政、公安、民族宗教等有关部门抓紧制定办理出生户口登记手续具体规定。

  10.其他依法应予办理出生户口登记的,要按程序予以办理落户手续。

       【服务】

  咨询落户问题请拨这些电话

  日前,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正式向社会公布了全省市、县、区级公安机关户政咨询服务电话。广大市民在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方面需要咨询有关政策规定以及对基层派出所户籍窗口服务态度的意见和建议,均可通过这些电话向县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反映或者咨询。

  这些咨询服务电话为:

  福州市局 0591-87842979

  厦门市局 0592-20343041

  思明分局户政科 2034304

  湖里分局户政科 2034304

  海沧分局户政处 6050756 6051748

  集美分局户政科 6256811

  同安分局户政科 7366127

  翔安分局户政科 7628816

  泉州市局 0595-22180314

  鲤城分局户政科 22202470

  晋江市局户政科 85659760

  永春县局户政股 23895135

  德化县局户政科 23562033

  安溪县局户政科 23265030

  石狮市局户政科 88719157

  洛江分局户政科 22638108

  丰泽分局户政科 22553813

  南安市局户政科 86390569 86390570

  惠安县局户政科 87390121

  泉港分局户政科 87987677

  漳州市局 0596-2680687

  芗城分局户政中心 2026261

  龙文分局户政中心 2128041 2128043

  漳州开发区分局户政科 6851674

  龙海市局户政中心 6531942

  漳浦县局户政中心 3291811 3233151

  云霄县局户政中心 8522583

  诏安县局户政中心 3413432

  东山县局户政中心 5832335转3530

  平和县局户政中心 5239035

  南靖县局户政中心 7853086

  长泰县局户政中心 8363810

  华安县局户政中心 7362088转3928

  莆田市局 0594-2682030

  三明市局 0598-8262345

  南平市局 0599-8862161 8862162

  龙岩市局 0597-2032096 2032092

  宁德市局 0593-2972037 297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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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30 01:04:5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回不回呢 考虑再三 还是不回了吧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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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30 01:04:5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错不错,我喜欢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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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30 01:04:54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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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30 01:04:54 | 显示全部楼层
哎 怎么说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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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30 01:04:54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党和人民的关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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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30 01:24:4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错,感谢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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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30 01:24:48 | 显示全部楼层
长时间没来看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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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30 01:24:48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楼的位置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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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30 01:24:48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啊,,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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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30 01:24:48 | 显示全部楼层
想都不想,就支持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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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30 01:24:48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还想说什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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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30 01:24:4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率天兵天将 将你打回原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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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30 01:30:1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贴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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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30 01:30:19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是佩服得六体投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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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30 01:30:19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医保和寿险的,天黑后请不要见义勇为…… 嘿嘿还是在家多看看便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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