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已于4月2日同福建省永泰县国土资源局就樟[2011]挂01、02、03号宗地分别签订《永泰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变更创意产业用地的土地性质,将部分工业用地性质转变为住宅用地。
公告指,冠城大通于2011年4月28日以14.3亿元的价格竞得让樟[2011]挂01号、樟[2011]挂02号、樟[2011]挂03号共3(幅)地块共计约940亩的土地使用权,用于参与建设永泰县人民政府今后组织的文化创意产业园区二、三期项目。
此次补充协议更改内容为,樟[2011]挂01号宗地变更为住宅用地-城镇住宅(普通住宅),面积59372平方米,工矿仓储用地-工业用地(创意产业),面积201685平方米。
樟[2011]挂02号宗地变更为住宅用地-城镇住宅(普通住宅),面积62305平方米,工矿仓储用地-工业用地(创意产业),面积186480平方米。
樟[2011]挂03号宗地变更为住宅用地-城镇住宅(普通住宅),面积42591平方米,商服用地-商服酒店(星级酒店),面积63805平方米,工矿仓储用地-工业用地(创意产业),面积10441平方米。
冠城大通称,樟[2011]挂01、02、03号宗地的三份《永泰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的签订对公司经营发展无实质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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