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一、项目概况
永泰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福州市永泰县塘前乡官烈村占兜地块,距永泰县约23km,距闽侯县约30km。项目服务范围为福州市永泰县和闽侯县。
本项目规模为新建日处理生活垃圾600吨(年处理量21.9万吨),配置1×600t/d机械炉排炉+1×15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项目总投资30030.00万元,年发电量7580×104kWh/a,年上网电量6367×104kWh/a。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对策措施
1、环境空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焚烧烟气,烟气治理采用“SNCR炉内脱硝+半干法脱酸+干石灰喷射+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的处理工艺,处理后的烟气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要求后经1座80米高烟囱排放。
经预测,本项目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对评价范围及环境保护目标的小时、日均和年均贡献值均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最大容许浓度限值等,不会对环境空气质量造成明显影响。
2、地表水环境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垃圾渗滤液、厂房、装卸平台及车辆冲洗废水、初期雨水和循环排污水、锅炉排污水、化水车间浓水、生活污水等排污水。厂区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生产污、废水一同排入厂区的污水管道系统,最终排至市政污水管网
垃圾渗沥液经渗沥液处理系统处理后部分回用,部分排至市政污水管网。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地下水环境
本项目实施源头控制和分区防渗措施防治污染物对地下水产生影响。项目在正常运行工况下不会对地下水环境产生影响。当防渗措施发生破坏时,渗滤液及其他污水可能会对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根据预测,本项目对周边及下游地下水环境影响很小。
4、声环境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焚烧炉、汽轮发电机组及各类辅助设备(如冷却塔、泵、风机)等。对于设备噪声,除设计中采用低噪音的设备、材料外,对主要噪声源增加隔声、减震、消声及吸声等综合防治措施。经预测,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限值,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5、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焚烧炉渣、烟气飞灰及生活垃圾。设渣坑1座,深5.0m,满足本项目炉渣贮存约3-5天的量,炉渣进行综合利用;飞灰稳定化处理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要求后,送至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项目生活垃圾送焚烧炉焚烧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各种固体废弃物均得到有效处理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6、环境风险分析
本项目焚烧系统及烟气处理系统因设备故障、人为操作不当等因素具有一定的潜在的烟气污染事故隐患和环境风险,采取相应的工程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后,环境风险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结论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针对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了全面的分析与评价,提出了针对性且具有可操作性的措施和建议。虽然项目建设运营后会对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但只要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减缓措施和保护措施,真正落实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建设的“三同时”制度,所产生的不利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可降至环境可接受的最低程度。
四、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福州市保罗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88号保罗假日大酒店
联系人:林海鸿
联系电话:0591-38508498
电子邮箱:124508339@qq.com
评价单位: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地盛南街9号
联系人:曲工
联系电话:010-84937431转801
电子邮箱:552316913@qq.com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对象为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等。主要征求事项为:①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②公众关心的本项目环保问题;③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④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及对策的建议和要求;⑤其他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电话、电子邮件或者来访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并请公众注明提出意见日期、真实姓名、职业和联系方式,以便及时反馈。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有效期为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截止日期6月12日。公众可通过以上联系方式索取环评简本和提出您的宝贵意见。
福州市保罗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18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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