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贺!
上榜这项全国示范! 快来瞧瞧——
近日,国管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公布2017-2018年节约型 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名单的通知》,经过申报、创建、初评和复核等环节,确定北京市东城区东四街道办事处等1558家单位为示范单位。福州4家单位入选,其中,永泰县第一中学是福州市唯一获评此项荣誉的学校!
2017-2018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名单◆福建省永泰县第一中学 ◆福州市第一医院 ◆福州市仓山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福建省福州儿童医院
工作目标(一)2017年至2018年,在全国创建1500家左右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二)2017年底前,在全国遴选出200家能效领跑者。
达标机构授予称号2018年7月底前,各省(区、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会同发展改革(经贸、经信)部门、财政部门对本地区创建单位进行评价验收,将结果公示后报送国管局。2018年9月底前,国管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对各地区创建情况进行全面审核并实地抽查,对达到标准的公共机构授予“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称号。
可参与“能效领跑者”遴选按照“同类可比、优中选优”的原则,在已获得“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称号的公共机构中,按照省级以上机关、市级以下机关、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医院、其他共6个类别进行遴选,每个省(区、市)每个类别遴选出1家能效领跑者,能效领跑者名单每2年更新一次。
政策资金支持加大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对符合节能减排和可再生能源发展政策支持的项目,按现行政策渠道给予支持。鼓励创建单位采用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等市场化方式开展节能节水改造。对获得“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和“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称号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建立示范教育基地加强宣传,总结提炼示范单位和能效领跑者案例,在具备条件的公共机构建立节约能源资源示范教育基地,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发挥好引领表率作用。在开展全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同时,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本地区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努力实现“县县有示范”,引领和带动本地区公共机构深入开展节约能源资源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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