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消防队伍建设,提升消防综合业务能力,永泰县公安消防大队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消防文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工作职责 消防文员1名:主要从事会计工作。 二、招聘条件 1.热爱消防事业,政治历史清楚,在当地无违法犯罪记录,遵纪守法,品德优良,乐于奉献,现实表现好,服从工作分配; 2.男女不限,年龄18-30周岁,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公安消防部队招收消防文职人员体格条件》,无传染性等疾病; 3.会计专业,大专以上学历,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 三、福利待遇 1.消防文职雇员试用期为满1个自然月,试用期内月工资为1800元。经试用考核能胜任工作岗位的文职雇员将被正式录用并签订正式合同(每三年签一次),表现优秀且入队满三年以上的可申请入党。 2.正式录用的合同制消防文员年薪约6万元,每月待遇3580元,其中基本工资2100元、考勤补贴500元,单位为消防文员缴纳五险一金(约980元,备注:公基金需入职满一年以上方可缴纳),并随工作年限、岗位等级调整逐年递增200元。 3.正式录用的合同制消防文员实行五天八小时工作制,从签订合同第二年起,每年享有一次年假为期10天。 4.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职责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合同。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方式:报名人员自行下载《永泰县公安消防大队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进行填报。 2.报名地点:永泰县公安消防大队三楼办公室。联系人:卢克武:13950383988,吴薇:13400532592,办公电话:0591-24873119,简历投放邮箱ytdd119@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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