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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通知》(闽政发明电〔2020〕1号)要求,经研究决定,我县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乙类传染病,采取甲类管理”的要求,制定周密方案,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最严格的科学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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