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炎热的夏天,一颗躁动的心无处安放。游泳成了不少市民的解暑良方,受游泳条件所限,山塘、水库成为一些市民消暑的另一种选择。然而,在不了解水域的情况下,户外“野泳”存在着诸多安全隐患。 近日,傍晚时分,省道202线青云山段的溪塘里便有不少戏水者在此畅游消暑,享受清凉。记者发现,这些“野泳”者以青少年居多,大多没有携带正规救生装备。虽然沿线河段都立着“河道水深危险,严禁下水游玩”的警示牌,但并不影响游客游泳的热情。期间还有不少人骑车赶来,路边停满了车辆。 针对群众私自下河游泳的行为,岭路乡党委政府也采取相应的措施对群众进行劝诫、引导。岭路乡文化站工作人员邱国清告诉记者,今年夏天以来,岭路乡青云山沿线很多群众私自下河游泳,这很危险。针对这个情况我们岭路乡党委政府非常重视,采取了3项措施:一是设立警示牌提醒群众不要私自下河游泳;二是在青云山沿线全部立了生态网,禁止群众下河游泳;三是岭路乡派出所和岭路乡的乡干部、村干部、保安每天不定时地进行巡查动员,劝导群众不能下河游泳。 在此,记者也想提醒广大群众,在野外水域游泳,容易发生脚步抽筋、滑入河底和被水草缠绕等情况,因此类区域缺乏保护措施,遇难时难以施救,极易发生溺水事故。为了自己和家人的幸福,不要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游泳要去正规的游泳场所,莫涉足危险水域! 看似平静的溪面,实则暗流汹涌。看似清浅的河床,一脚下去却可能陷入深潭。在享受水中清凉的同时,请一定要提高安全意识,切莫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水猛于虎,安全重于泰山,若我们不重视自身安全,随意到危险区域游泳,无异于以身试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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