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一扫,关注我们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经县委同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从10月上旬开始,组建1个专项巡察组开展大樟溪流域治理专项巡察“回头看”,对县乡两级河长办及成员单位、乡镇所在水流域污染防治方面履职情况进行巡察“回头看”,巡察时间一个月左右。日前,专项巡察组已开始巡察。
使用道具 举报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并转播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下载APP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