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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日,永泰县组织环保、住建、林业、农业等部门,清理了一都溪流域的10家非法养猪场,并强拆了芋坑村一处非法养猪场,清拆面积约1500平方米。 近年来,永泰塘前乡一都溪流域500米范围内禁养区出现了多家非法养猪场,这些养猪场违法占用土地、林地,严重破坏了一都溪水域及周边生态环境。今年5月19日以来,永泰县政府开展非法养猪场整治工作,向一都溪流域各养猪户发出限期自拆通知书,要求各养猪场主8月底前自行完成养猪场清理工作。8月底,仍有10户养猪户拒不配合。这10家养猪场总面积约1.52万平方米,商品猪存栏数6235头。
记者昨日在现场看到,当天拆除的养猪场位置隐蔽,猪舍简易搭盖,生产设备都极为简陋,无任何排污处理设备和措施,生产垃圾未经任何处理直排一都溪,对周围环境造成极大破坏。
记者从永泰县农业局了解到,永泰县2009年重新划定了大樟溪水流域禁养区。为保护生态环境,有效保障大樟溪饮用水安全,该县将全力推进养猪场清理整治工作,彻底根除养猪场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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