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东森电视台网站报道,轰动一时的台湾铁路火车性爱派对案,台湾高等法院今天(12日)上午宣判,依图利媒介性交罪判处主办人蔡育林有期徒刑6个月,得易科罚金18万元(新台币,下同);5名工作人员因罪证不足,仍获判无罪。 2012年蔡育林在网络发文组团办性爱派对。同年2月19日下午,蔡育林租下台铁第521次南下莒光号加挂客厅式车厢,当天共有25人卷入。多人须缴交800元“报名费”。 检方认定蔡育林事前收费,盈余支付“庆功宴”及回程车资,3名男纠察员、2名女助理为共犯,将6人依妨害风化罪的“意图营利媒介性交猥亵”起诉,对蔡育林具体求刑6月,5名工作人员各求刑2月。
今年4月一审,台湾新北地方法院依妨害风化罪的“意图营利媒介性交猥亵”,判处蔡育林有期徒刑6月;另外5名被告也有缴交活动费用,难以认定有参与营利媒介性交罪,因此都判决无罪;18名参加的男子不知道涉案女子未成年,警方依违反“社会秩序维护法”裁罚。 全案上诉二审,台湾高院驳回,维持一审判决。蔡育林部分仍可上诉,另5名被告2次获判无罪,上诉需受限“刑事妥速审判法”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