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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律师眼中的择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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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25 11:50: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在“真品生活”群里大家对于我这婚姻领域的话题很感兴趣,或者说更爱从我这里听些八挂趣事,从婚姻律师的业务正当性,谈到离婚的原因,进而引出如何择偶的问题。其实从我处理婚姻案件的经验上,对于回过头来分析和总结离婚原因中,当初草率结婚的,以及在我个人看来本来就不合适的结合,都是造成离婚的重要原因。那么到底怎么找对象呢?用什么标准和方法来衡量两个人是否合适呢?
  从我个人办案经验上,我坚持以下几个择偶标准:

  一、门当户对原则。

  这是再熟悉不过的老话儿了,但通过我这些年的工作经历,让我对古人的生活智慧佩服的五体投地!有太多的家庭破裂,正是因为当初的结合没有做到门当户对。

  1、两家经济条件相差太大。子女往往没有问题,问题基本上都出在父母身上。富的一方担心家产流失,会被对方占了便宜,给子女买房房车还得考虑一旦子女离婚是否会被对方拿走一半,或者有的干脆就建议孩子写婚前财产协议,其实在当前民众的接受程度下,这种行为绝对构成基础性伤害,只是穷的一方没有表现出来而已。差的一方是女方还好一些,如果是男方,骨子里的自卑感自始存在。知道离婚时怎么说的吗?富的一方会说:“所有东西都是我家的!要离婚,你就应该净身出户!”“从结婚到现在,你们家出什么钱了?”“你们的生意,你挣的钱,还不都是我们家给你出的钱,找的关系?没有我们,你能有今天?”“我们给孙子买的衣服都是名牌,你们从小百货摊儿上买的衣服孩子能穿吗?”这时,差的一方如果是女方,那只有哭的份儿;如果是男方,多是大伤自尊后的火山喷发!

  当然,也有问题主要出在差的一方的。富的一方很有素养,根本没有任何优越感,倒是穷的一方怕自己孩子将来吃亏,从买房到买车,都要求加名,否则就跟你闹。过日子也总想当家作主人,总担心自己将来丧失财产上的主动权。离婚时,便狮子大开口,一打二闹三上吊的传统作风,富的一方通常是一让再让,一忍再忍,最终或者是破财免灾,或者是忍无可忍干脆交给法院判决不再协商!

  穷富的差距是体现在骨子里的,双方都有自己的敏感区,处理不好,就是隐患,等离婚时都打开了天窗说了亮话,这时候,根本矛盾就显露无疑。

  2、双方的精神世界,更要门当户对。经济条件上的不对称,多是和老人有关,而精神领域的问题,只发生在夫妻之间。当年有个海南的小伙为了爱情跑到北京结婚,在北京继续从事旅游工作,女方在IBM工作。男方侧重浪漫与休闲的生活方式,可收入较低,而女方则是外企的“白骨精”,男方“不上进”的状态让女方感觉在她的圈子很难看,最终还是男方伤心地离开北京。再例如大专生的妻子在男方举办的研究生家庭聚会上只能充当阿姨;例如男方早早准备好了郊游的物品,妻子却要一直睡到中午才起床;凡此种种,走过浪漫之后,总会有一方陷入长久的情感孤独,问题由此产生。

  相对物质条件上的差距,思想和精神领域的差距,破坏性更大。思想上的门当户对,可以抵抗和修复双方经济条件上的负面影响,如果思想上做不到门当户对、志同道合,其他因素都是脆弱的。所以,当今的门当户对,要格外注意精神领域的门当户对。

  二、抓猪看圈原则。
  想判断自己买的小猪能否长得肥肥胖胖吗?最好到猪圈里看下老母猪就知道了,这就叫抓猪看圈。话糙理不糙,择偶时,当对方条件基本过关后,一定要去对方家里去多走走,多看看。这家人父母兄弟和睦,邻里关系融洽,这样的家庭氛围会形成孩子的性格和处事基因,看到女主人对男主人很照顾,家里收拾得干净有序,也就看到了自己的老婆会是什么样子;看到了男主人对女主人的态度,也就看到了将来自己老公的影子。所以,女孩子去男方家里看的是准公公,男孩子去女方家里看的是准岳母。离婚时我经常会听到:“他们家人都那样,特别小气,能算计”;“他爸就脾气不好”;“她妈就那样不讲理!”。听了这些,相信大家就更能理解“抓猪看圈”的道理和重要性了吧!

  三、婚前试婚原则。
  我认为,婚前试婚是检验双方性能力、性取向的最佳方式,虽然检验出问题的概率很低,但这方面的问题已经越来越多,如果等到结婚后才发现不合适,那纠正的成本就太大了。试婚过程中还能检验出是否存在真爱,生活习惯是否能够适应和接受,试婚后即便认为有身体或精神上的损失,但和结婚后才发现问题的纠错成本相比,这是最小的代价。

  四、当断则断原则。
  相处期间,女方怀孕了,有的是怀孕第二次甚至第三次,此种情况下,任何一方都不要因此认为自己非她莫娶或非他不嫁。结婚的基础必须是爱情,而不能是怀孕!对于男方而言,最大的误区是把怀孕后承担责任的方式理解成必须结婚,否则就是对女方的不负责任。其实这才是对自己、对女方最大的不负责任!对于女方而方,如果不能正确判断感情而急着和男方结婚,那就等于将自己的后半生置于冷宫的危险,再加上日后孩子的牵绊,基本就没有“东山再起”的机会和资本了!

  五、旁观者清原则。
  亲友介绍的婚姻,适合度要高于自行相识的婚姻。尤其是父母相中的,婚后生活当中,因为有父母的喜欢,会明着暗着的化解掉许多的大小危机,处处都是正能量。相反,如果当初父母本身就反对,一旦婚后出现问题,父母的作用基本上都是负面的,自己也会对父母深感愧疚。父母是天下唯一能够随时用生命来保护自己的人,同时父母也是最了解自己的人,父母在为子女择偶时眼睛都是血亮的!充分尊重父母的意见,是择偶时的重要内容。

  经历不同,角度不同,择偶观也会不同,如果让我从海量失败婚姻中来反向总结择偶方法,概如所述。(本文转载自网络)

(本文仅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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